該局說明,贈與日在114年1月1日以後者,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:1.2,811萬元以下者,課徵10%2.超過2,811萬元至5,621萬元者,課徵281萬1,000元,加超過2,811萬元部分之15%3.超過5,621萬元者,課徵702萬6,000元,加超過5,621萬元部分之20%速算公式如附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