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稅人隱匿財產於外幣保單,移送強制執行後成功徵起1,408萬元!
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例說明,轄區內義務人L君經營專營人力供應服務之商號,因漏報收入而遭核課補徵營業稅,並核定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及裁處罰鍰。L君不服提起行政救濟,經行政訴訟程序終結確定。L君因未依限繳納稅款而遭移送強制執行,執行後已無可供執行之財產,多年執行無著,由行政執行分署核發執行憑證。惟該局鍥而不捨追查,發現L君有多筆巨額外幣保單卻隱匿不繳納欠稅,經積極蒐集L君投保資料再移送強制執行,最終成功徵起欠稅新臺幣1,408萬元。

該局特別提醒,誠實納稅是國民應盡義務,納稅義務人應於繳納期限內完納稅款,勿心存僥倖規避納稅責任。移送強制執行案件,須加徵滯納金、滯納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,如造成保單解約,亦徒增應賠付給保險公司之相關費用,得不償失。如有任何問題,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洽詢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

提供單位:徵收及資訊組
聯絡人:陳瓊雯股長     聯絡電話:(07)7256600分機7650
撰稿人: 李沛玲              聯絡電話:(07)7256600分機7661